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申报和教学助理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
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主要面向覆盖面较大的本科生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进行设置。岗位设置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本科生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2.35人以上(含35人)的教学班;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科生教学且科研任务较为繁重;任课教师为副教授以下职称,学期课程总学时达60学时以上。每位任课教师只可设置一个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教学助理选聘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
2.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有充足的在校时间。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原则上不得应聘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原则上一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岗位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助教岗位申报和助教选聘均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线上进行(《助教岗位申报、助教选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分2个阶段。
1.助教岗位申报:各学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岗位申报,明确岗位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量、聘任条件等;对助教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具体流程为:任课教师岗位申报——课程所在单位岗位审核——研究生院岗位审核。【完成时间: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1日】
2.助教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研究生线上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任课教师确定选聘对象,并经院、校两级审核。具体流程为:学生申请——导师审核——任课教师审核——课程所在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完成时间: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8日】
四、研究生教学助理工作要求
1.助教岗位职责为承担相应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设岗单位的要求确定。
2.岗位设置学院应对研究生助教进行岗前培训,任课教师负责指导并对其所聘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3.各学院应将研究生教学助理管理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作为今后开展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申报依据。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惠老师;联系电话:2311731。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4日